2017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桥梁、路面检测项目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7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桥梁、路面检测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辽交投建设发[2016]141号文 批准,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17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桥梁检测项目主要包括对京哈、鹤大、丹阜等21条高速公路主线、匝道、外连接线的特大桥、大桥、中桥、小桥的定期检测技术服务;对鹤大、阜营高速公路特大桥梁,鹤大、丹阜高速公路大跨径桥梁及部分大桥的特殊检测技术服务;对京哈、鹤大、丹阜等17条高速公路的2017年需维修桥梁检测技术服务;对丹锡、抚通等高速公路桥梁安全监测技术服务。
2017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路面检测项目主要包括京哈、鹤大、丹阜等24条高速公路路面检测技术服务。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2017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桥梁、路面的检测,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标段划分及检测情况表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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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检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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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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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桥梁检测及技术状况评价、桥梁检测报告、健康监测系统安装、安全监测报告及相关文件的编制、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病害改造处理技术方案、长期安全监测技术服务、后续服务及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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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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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高速公路路面的平整度、路面破损、车辙、弯沉、摩擦系数、标线逆反光系数等主要指标的检测服务及技术状况评价、路面检测报告及相关文件的编制、路面病害改造处理技术方案、后续服务及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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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检测周期关键节点
1标段:(1)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重点线路桥梁定期检测工作,8月30日前完成除维修桥梁以外的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工作,10月20日前完成维修后桥梁定期检测工作。(2)2017年7月30日前完成重点线路桥梁检测报告和主要病害改造处理技术方案;10月20日前完成除维修桥梁以外的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报告及主要病害改造处理技术方案;11月20日前完成维修桥梁检测报告和主要病害改造处理技术方案。
2标段:(1)2017年6月30日完成重点线路平整度、车辙、破损、摩擦系数指标检测和调查工作,8月20日前完成其他线路平整度、车辙、破损、摩擦系数、标线逆反光系数指标检测和调查工作,9月20日完成弯沉指标检测和调查工作。(2)2017年7月30日完成重点线路路面检测报告和主要病害改造处理技术方案;10月20日完成其他线路路面检测报告和主要病害改造处理技术方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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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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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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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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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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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或上级直接主管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证书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证书,以及省级及其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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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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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或上级直接主管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证书,以及省级及其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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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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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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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2015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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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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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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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2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下同)内,至少独立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桥梁检测项目的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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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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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2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下同)内,至少独立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路面检测项目的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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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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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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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被交通运输部通报取消在全国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没有被辽宁省交通厅取消辽宁省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2013年2月8日发布),投标人必须对投标人单位、个人(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单位和个人在最近三年(投标人可在报名成功后针对本招标项目开具,以检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如:检察院开具告知函的日期为2017年4月10日,则“近3年内”是指“2014年4月11日~2017年4月10日”)内必须无行贿犯罪纪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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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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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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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桥梁隧道专业或桥梁专业)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5年以上(含5年)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经验,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桥梁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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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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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道路专业或公路专业)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5年以上(含5年)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经验,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路面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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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次招标的 2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4、招标文件获取及相关事宜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至 2017 年 4 月 1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1室) 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投标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报名登记表,下载链接为/sofo_Show.asp?InfoId=236&ClassId=34&Topid=0,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CMA-计量认证证书全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标段 ,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
4.4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5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书面电子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4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宁省沈阳市天都饭店(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238号)。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
系
人:王金杰
电 话:024-82364417
传 真:024-82364410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邓 磊 李明哲
电 话:024-31230886
024-3123088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eistplus.com
邮 箱:lngsjzb_hj@163.com
2017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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