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省高速公路固体储热式电锅炉供暖改造工程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7年辽宁省高速公路固体储热式电锅炉供暖改造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辽交投建设发[2016]141号”、“辽交投建设发[2016]142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结合现有燃煤锅炉使用情况和建筑的特点,将165个服务区和收费站的燃煤锅炉改造成固体储热式电锅炉。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为:2017年辽宁省高速公路固体储热式电锅炉供暖设备的制造、运输、安装、管道及电缆连接、调试、试运行、交付验收、用户培训、缺陷修复(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保修保养、系统运行维护等)。本次招标共划分为6个标段,其中,1~4标段为10KV高压电锅炉,需求量分别为:17套、17套、12套、12套;5~6标段为380V低压电锅炉,需求量分别为:50套、57套。详见下表: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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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量(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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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功率及供货安装地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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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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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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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公司共9套。包括:功率1000KW的2处,为凌源分公司本部及北炉站和朝阳分公司本部及朝阳南站;功率900KW的阜新分公司本部及阜新站;功率600KW的6处,为阜新南工区及阜新南站、阜新东工区及阜新东站、彰武工区及彰武站、建平工区及建平站、龙城工区及龙城站、惠州工区及惠州站。
实业公司共8套。包括:功率1200KW的2处,为建平服务区和三十家子服务区;功率1100KW的大庙服务区;功率1000KW的2处,为那四服务区和阜新服务区;功率900KW的3处,为朝阳服务区、桃花吐服务区、马友营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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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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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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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公司共9套。包括:功率1000KW的沈北分公司本部及康平站;功率700KW的2处,为毛家店主线站和辽中工区及辽中站;功率600KW的4处,为新民北工区及新民北站、四面城工区及四面城站、西丰工区及西丰站、沈北新区站;功率500KW的2处,为永陵工区及永陵站、依牛堡工区及依牛堡站。
实业公司共8套。包括:功率1100KW的冯家服务区;功率1000KW的3处,为宝力服务区、草市服务区、彰武服务区;功率900KW的2处,为北三家服务区和华来服务区;功率800KW的法库服务区;功率600KW的新民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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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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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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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公司共6套。包括:功率900KW的金普分公司本部;功率900KW的2处,为南芬工区及下马塘站和五龙背工区及五龙背站;功率600KW的东港工区及东港站;功率550KW的普兰店工区及普兰店站;功率500KW的青堆子工区及青堆子站。
实业公司共6套。包括:功率2200KW的西海服务区-2200KW;功率2000KW的2处,为复州河服务区和三十里堡服务区;功率700KW的大孤山服务区;功率500KW的2处,为石桥子服务区和凤城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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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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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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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公司共5套。包括:功率1000KW的绥中工区及绥中收费站;功率900KW的2处,为盘锦分公司本部及盘锦北站和台安工区及台安站;功率700KW的大洼工区及盘锦南站;功率600KW的辽阳南工区及辽阳南站。
实业公司共7套。包括:功率2300KW的井泉服务区-2300KW;功率1300KW的岫岩服务区;功率1200KW的析木服务区;功率1100KW的首山服务区;功率700KW的辽中南服务区;功率500KW的2处,为义县服务区和松岭门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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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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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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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公司共46套。包括功率400KW的依路工区;功率300KW的沈阳站;功率260KW的三十家子主线站;功率230KW的3处,为阿尔乡站、安民主线站和黑水主线站;功率200KW的新民南站;功率180KW的30处,为铁岭北站等27处;功率150KW的8处,为七里河站等8处;功率100KW的康平北工区。
实业公司共4套。包括:功率400KW的辽中服务区;功率300KW的高花服务区;功率800KW的2处,为柳河服务区和康平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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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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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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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公司共56套。包括功率500KW的沈阳东站;功率350KW的花园口工区;功率300KW的营城子工区及营城子站;功率260KW的缸窑工区;功率230KW的2处,为草市主线站和旺清门主线站;功率200KW的3处,为长兴岛站、皮口西站和北台站;功率180KW的12处,为杨树房站等12处;功率150KW的35处,为边牛站等35处。
实业公司1套。为功率300KW的通远堡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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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供货周期:97日历天(计划2017年7月5日~2017年10月10日,签订合同后在供货周期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交付验收),免费质保期为设备整机及附属产品交付验收后的4年,设备整机及附属产品的维修保养期为免费质保期结束后的6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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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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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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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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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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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须为投标设备生产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为准)必须包含投标设备的生产或制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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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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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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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为准)。
投标人在2016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载明的为准)大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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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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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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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市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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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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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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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4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以下企业业绩(同1个企业业绩可以同时满足下列第1项及第2项要求):
(1)近3年(指供货合同签订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投标人至少有1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以供货合同载明的金额为准)的固体储热式电锅炉(10kv高压,功率不低于500kw)企业业绩。
(2)近3年(指供货合同签订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投标人生产且完成供货的固体储热式电锅炉(10kv高压,功率不低于500kw)累计销售量不少于3套(以使用方出具的交付验收证明载明的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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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5~6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以下企业业绩(同1个企业业绩可以同时满足下列第1项及第2项要求):
(1)近3年(指供货合同签订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投标人至少有1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以供货合同载明的金额为准)的固体储热式电锅炉(380v低压,功率不低于100kw)企业业绩。
(2)近3年(指供货合同签订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投标人生产且完成供货的固体储热式电锅炉(380v低压,功率不低于100kw)累计销售量不少于10套(以使用方出具的交付验收证明载明的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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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一个企业业绩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供货合同”及“使用方出具的交付验收证明”)的彩色影印件、在开标时递交证明材料原件;(2)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有关业绩要求的指标(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供货内容、电压、功率、销售量等)。(3)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主管部门各级官方网站(如:《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等)对投标人所提供的企业业绩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人自行填报的不一致,则对应业绩将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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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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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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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1名):担任过类似项目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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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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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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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2013年2月8日发布),投标人必须对投标人单位、个人(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单位和个人在最近三年(投标人可在报名成功后针对本招标项目开具,以检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如:检察院开具告知函的日期为2017年6月18日,则“近3年内”是指“2014年6月19日~2017年6月18日”)内必须无行贿犯罪纪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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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第1~4标段为第一类项目(高压类),第5~6标段为第二类项目(低压类),具备相应要求的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第一类和第二类项目的投标,所有投标人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参与第一类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同时递交第1~4标段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各投标人被开启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具体标段数量按评标办法的规定确定,具体标段名称将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通过摇号的方式随机确定。
参与第二类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按评标办法的规定确定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其第二个信封均予以开启。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6 日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1室) 由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投标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报名登记表,下载链接为/sofo_Show.asp?InfoId=236&ClassId=34&Topid=0,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④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⑤固体储热式电锅炉供货合同原件(合同中须体现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供货内容、电压、功率、销售量等),上述资料的全本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4.2第一类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 、图纸售价 1000元 ,第二类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标段 、图纸售价 1000元/标段 ,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及图纸。
4.4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5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但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6 月 27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的招标公告附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7号
邮政编码:110175
联 系
人:陈一然
电 话:024-82364380
传 真:024-82364367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 系
人:范春生
电 话:024-82364416
传 真:024-82364330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李明哲 邓 磊
电 话:024-31230886 024-3123088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eistplus.com
邮 箱:lnsygszb_hj@163.com
2017年 6 月 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