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锦辽滨疏港等12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审计服务(第1、3、4标段)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辽宁省盘锦辽滨疏港等12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建设完成并通车,本项目的审计服务招标人为 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于本项目审计服务(第1、3、4标段)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此重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辽滨疏港高速公路
路网编号为S29,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为100公里/小时,项目起点位于盘锦市大洼县田庄台镇西侧,与国道庄林线(G305)和省道库二线(S211)连接,终点在大洼县西安镇西侧与盘海营高速公路(PHYK42+925)连接,路线全长16.516公里。项目区地貌类型属冲海积平原,气候类型属暖温带大陆性半湿润季风气候,沿线主要控制点:辽河油田兴隆台采油场、田庄台镇、水源井、药王庙、霞茂种猪场、大洼县昌琦养鸡场等养殖小区。项目于2012年开工建设,2014年建成通车。
2.1.3丹东至海城高速公路
路网编号为G16,本项目起于丹东孤山,接丹东至庄河高速公路,止于海城,建设里程为143.345公里,全项目区属大陆性气候,东部沿海气候较为湿润,西部山区较为干旱,四季分明,温差变化大。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为100公里/小时,项目于2008年开工建设,2011年建成通车。
2.1.4阜新至盘锦高速公路
路网编号为G4513,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为100公里/小时,本项目起点位于阜新市水泉镇,通过南环互通立交与阜盘高速公路北延伸线相接,线路途经阜新市水泉镇、大板镇、国华乡,锦州市白厂门镇、大市镇、正安镇、富屯乡、广宁乡、大屯乡、廖屯镇、赵屯镇,盘锦市甜水乡、胡家镇、太平镇,终点位于盘锦市太平镇,通过盘锦西枢纽立交与京沈高速公路相接。线路主线全长95.023公里。沿线主要控制点:海棠山隧道、大板蒙古族学校、辽东边墙、白厂门中学、鑫铁铁矿、边家金矿、北镇互通立交、黑鱼沟河采沙场、大秦输油管线、沟帮子互通立交、京沈铁路、秦沈铁路客运专线、西沙河桥位、绕阳河桥位、盘锦枢纽互通立交。项目于2009年开工建设,2013年建成通车。
2.1.5阜盘高速公路延伸线
路网编号为G4513,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为100公里/小时,本项目起点位于阜新至盘锦高速公路的起点K1+460(海棠山隧道北侧),路线自南向北,跨越旧南环,新规划南环路,水泉镇,太平规划区,矿区铁路,海新路,国铁新义线,细河经济区,文化路,民族园区,阜新高新产业园区,经草坪机场西侧,高林台河东侧,西阜线,阜新镇西扣莫村西侧,跨越省道S205,至项目终点铁朝高速公路。全长15.474公里。主要控制点:太平区规划路、阜新煤矿集团矿区铁路、海新路、国铁新义线、中华路、细河、高林台河、玉龙路、规划高铁、省道205线、铁朝高速公路。项目于2012年开工建设,2013年建成通车。
2.1.6抚顺旺清门(吉辽界)至南杂木高速公路
抚通高速公路项目起点位于于辽宁省抚顺旺清门(吉辽界),与吉林省通化至下排高速公路对接,终点通过抚顺南杂木枢纽立交连接南杂木至沈阳高速公路和珲乌高速公路沈阳—吉林联络线抚顺草市(吉辽界)至南杂木段,路线全长94.408km。沿线经过七个乡、镇:旺清门镇、红升乡、新宾镇、永陵镇、木奇镇,上夹河镇、南杂木镇。本项目按双向四车道全封闭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00Km/h。项目于2009年6月开工建设,于2012年9月建成通车。
2.1.7桓仁至永陵高速公路
路网编号为S13,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为100公里/小时,桓永高速公路起点位于本溪市桓仁县城北桓仁新开岭至丹东古城子高速公路(K29+500)处,起点桩号为K1+000,终点位于抚顺市新宾县永陵镇南,与在建的抚顺旺清门(吉辽界)至南杂木高速公路(K105+000)连接,项目于2009年开工建设,2012年建成通车。
2.1.8沈阳过境绕城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
路网编号为G1501,项目起自北李官互通立交,接京哈高速公路山海关(冀辽界)至沈阳段,复止于北李官互通立交,改扩建里程为81.872公里,沿线主要控制点:金宝台互通式立交、苏北特大桥、后丁香大桥等,项目地貌类型平原区,气候类型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全线采用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改扩建,设计车速100公里/小时,项目于2010年开工建设,2013年建成通车。
2.1.9庄河至盖州高速公路
路网编号为S19,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线起自庄河市区西北G201国道,通过庄河枢纽立交连接丹大高速公路,沿线经过庄河市光明山镇、长岭镇、步云山乡、桂云花乡、盖州市万福镇、梁屯镇、小石棚乡、徐屯镇、太阳升街道、团山街道,终点通过盖州西立交连接沈大高速公路。项目于2009年开工建设,2012年建成通车。
2.1.10新民至铁岭高速公路
路网编号为G91,本项目起于新民市高台子镇巨流河村,接辽中至新民高速公路,止于铁岭市腰堡镇范家屯北,接拟建的铁岭至抚顺高速公路,建设里程为74.377公里,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为100公里/小时,项目于2009年开工建设,2012年建成通车。
2.1.11大连湾港疏港路
全线采用四车道一级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为80公里/小时,本项目路线总里程2.368公里。路线起点(BK2+118)位于大连市振连规划路K7+400处,经大连吉德仓储公司、大连北大水产有限公司、大连海联水产公司、千秋木业公司东侧后,上跨大连开发区振兴路和大连城市快轨,进入大连湾互通立交收费站,并由此互通式立交进入终点,并连接至丹大与沈大连接线高速公路。项目于2009年开工建设,2012年建成通车。
2.1.12西丰至开原高速公路
路网编号为S14,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线起于吉林省与辽宁省的交界-乌龙镇,终点位于铁岭开原市金钩子镇,路线全长87.115KM。项目于2009年开工建设,2012年建成通车。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辽宁省盘锦辽滨疏港等12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第1、3、4标段审计服务。共划分为3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服务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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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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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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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滨疏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及竣工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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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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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至海城高速公路、阜新至盘锦高速公路、阜盘高速公路延伸线、抚顺旺清门(吉辽界)至南杂木高速公路、桓仁至永陵高速公路5个建设项目已经经过政府审计,本次审计在政府审计的基础上对未审变更部分进行工程结算审核,以及整个工程的竣工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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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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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过境绕城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庄河至盖州高速公路、新民至铁岭高速公路、大连湾港疏港路、西丰至开原高速公路5个建设项目已经经过政府审计,本次审计在政府审计的基础上对未审变更部分进行工程结算审核,以及整个工程的竣工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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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工程结算审核内容包括: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审核、财务管理及收支情况审核、征地动迁资金使用情况审核、工程造价及结算情况审核等,并出具各个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竣工决算审计内容包括:竣工决算编制依据审查、竣工决算资料审查、竣工验收工作审查、工程变更审查、项目的投资效益评价等,并出具各个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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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服务周期:
自项目审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出具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质及业绩等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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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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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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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牵头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任一方)必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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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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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牵头人)近5年(2012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工程造价在2亿元及以上的交通项目(公路或城市道路)的工程造价审计(审核)合同业绩。
注:(1)每一个企业业绩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的彩色影印件,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投标人可额外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履约证明材料。(2)证明材料应能反映企业业绩考核指标(合同签订时间、工程造价、项目类型、合同内容等),否则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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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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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及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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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标段人员数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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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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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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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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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中级职称,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或交通运输部甲级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近5年(2012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个工程造价在2亿元及以上的交通项目(公路或城市道路)的工程造价审计(审核)合同业绩的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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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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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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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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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分项审计负责人:中级职称,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甲级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具有类似审计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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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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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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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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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分项审计负责人:中级职称,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甲级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具有类似审计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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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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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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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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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项目分项审计负责人:中级职称,持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具有类似审计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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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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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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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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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人员(造价审计):至少2人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甲级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具有类似审计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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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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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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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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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人员(财务审计):具有中级会计师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类似审计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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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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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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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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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的彩色影印件,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投标人可额外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履约证明材料。(2)证明材料应能反映个人业绩考核指标(姓名、任职职务、合同签订时间、工程造价、项目类型、合同内容等),否则不予认定。(3)联合体投标时,项目负责人、土建分项审计负责人、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分项审计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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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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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牵头人)近2年(指2015、2016)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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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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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各方)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各方)没有正受到取消参与本次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各方)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合同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各方)没有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工商、证券监管、银行监管等有关部门查处且尚未解除从业限制。
5、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2013年2月8日发布),投标人必须对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各方)单位、个人(指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单位和个人在最近三年(投标人可在报名成功后针对本招标项目开具,以检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如:检察院开具告知函的日期为2017年7月16日,则“近3年内”是指“2014年7月17日~2017年7月16日”)内必须无行贿犯罪纪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各方)注册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地区,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各方)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各方)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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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第3.1款规定的资格要求。
3.3投标人最多允许参加 3 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允许中 1 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标段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各方)与标段项目的投资人(或施工承包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相互任职或工作的单位,不得参与对应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3.5辽宁省盘锦辽滨疏港等12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审计服务第2标段的中标人(联合体中标人的各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7 月 7 日至 2017 年 7 月 13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1室) 由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牵头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投标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报名登记表,下载链接为/sofo_Show.asp?InfoId=236&ClassId=34&Topid=0,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④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各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满足第3.1款资质要求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各方)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牵头人)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标段 ,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
4.4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5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7 月 27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的招标公告附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依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第十八条的要求,本项目的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等内容均以本招标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号
联 系 人:刘 新
电 话:024-67856057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李明哲 邓 磊
电 话:024-31230886 024-3123088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eistplus.com
邮 箱:lngjjzb_hj@163.com
2017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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