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至康平高速公路鸭绿江街至新城子段项目路基(含房建)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沈阳至康平高速公路鸭绿江街至新城子段项目路基(含房建)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沈阳至康平高速公路鸭绿江街至新城子段路基、桥涵、路面(含管道)、绿化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辽交公水[2017]232号)和《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沈阳至康平高速公路鸭绿江街至新城子段房建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辽交公水[2017]23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出资和企业自筹,本项目招标人为 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于沈阳绕城高速公路K22+500处设T型鸭绿江街枢纽立交(朱尔屯互通立交与陵园街立交之间,哈大高铁西侧),往北连续上跨东北环铁路、于虎铁路,沿哈大高铁西侧在沈北新区规划客专西街上设置高架桥形成上层高速公路下层市政道路的双层道路系统,高架桥至虎双线结束,路线沿哈大高铁西侧跨四环城市快速道路并设置B型单喇叭(预留双喇叭)进步互通立交,经前坟东、联合村东、七家子东,在县道新蔡线设置A型单喇叭形财落互通立交,经德胜台东,设德胜服务区,经张家堡西、六王屯东南,在724靶场东(距发射台最小距离约720米)与现有沈康高速公路对接,将原主线收费站作为匝道收费站,增建A型单喇叭形新城子互通立交服务于由明沈线利用沈康高速公路的车辆。
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度26m,路线全长24.64km。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为沈阳至康平高速公路鸭绿江街至新城子段路基(含房建)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4个标段,其中第1~2标段为桥梁类,第3~4标段为路基类,详见下表: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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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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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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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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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线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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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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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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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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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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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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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8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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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桥梁(含全线钢-砼组合梁制造及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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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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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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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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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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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2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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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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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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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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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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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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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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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桥梁、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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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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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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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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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4+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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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4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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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桥梁、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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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计划工期:
1~2标段: 7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17 年 10 月 1 日;计划交工时间: 2019 年 10 月 31 日)。
3~4标段: 699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17 年 10 月 1 日;计划交工时间: 2019 年 8 月 31 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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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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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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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1、第1~2标段(桥梁类):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2、第3~4标段(路基类):投标人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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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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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在2016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2、投标人在2016年的年末净资产不小于5亿元。
3、投标人在近3年(2014年~2016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小于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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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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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标段(桥梁类):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2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类似现场地区总长不小于1000米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预应力钢筋混凝土T梁(或箱梁)”或“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现浇连续箱梁”工程施工。
第3~4标段(路基类):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2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类似现场地区的4车道10公里(或6车道7公里、8车道5公里)且合同额不少于1亿元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含桥涵)工程施工。
注:①类似现场地区是指:四川、安徽、江苏、湖北、山东、山西、陕西、河南、河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地区;②企业业绩及其考核指标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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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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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原辽宁省交通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同级别建设管理部门通报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以往工程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工程分包款等,而受到省级有关部门的通报;
4、投标人应被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的单位,且单位名称、单位资质与“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相符;
5、投标人未在2016年辽宁省公路工程重点项目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评定为D级;
6、投标人须具有2016年度辽宁省公路重点项目施工企业“路基桥隧工程类”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或具有初定信用评定结果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的截止日不得早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或具有初定信用等级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办理须知网址:http://www.lnzjz.gov.cn/BSFW/ZLXZ/201411/t20141103_2664128.html】;
7、投标人应具有“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的截止日不得早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办理须知网址:“信用辽宁网”(www.lncredit.gov.cn)】;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人单位、个人(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投入的主备选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在最近三年内(以检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必须无行贿犯罪纪录;
9、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10、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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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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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备选项目经理(各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2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至少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含路基或桥涵或路面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2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含路基或桥涵或路面工程)施工的项目副经理”。
2、主备选项目总工(各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2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至少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含路基或桥涵或路面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2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含路基或桥涵或路面工程)施工的项目副总工”。
注:主要人员业绩及其考核指标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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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根据2016年度辽宁省公路重点项目施工企业“路基桥隧工程类”信用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可查阅“《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全省公路重点项目从业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告(辽交基建发[2017]129号)》(网址:http://218.25.53.5:2081/zfxxgk/lncom/zwgk/zwgk_main.jsp)”】,被评定为AA的投标人最多允许参加 4 个标段(桥梁类2个标段以及路基类2个标段)的投标,被评定为A的投标人最多允许参加 2 个标段(桥梁类2个标段、或者路基类2个标段、或者桥梁类1个标段及路基类1个标段)的投标,其余投标人最多允许参加 1 个标段(某一类的1个标段)的投标,所有投标人均最多允许中 1 个标。
参与桥梁类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同时递交第1~2标段的投标文件,参与路基类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同时递交第3~4标段的投标文件,各投标人所投具体标段号将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通过摇号的方式随机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同时参与同一类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但通过同一类第一个信封评审的上述不同单位在该类中所投标段数量总和不能超过2个,否则,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确定其参与该类第二个信封评审的单位以及其所投标段数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至 2017 年 8 月 28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1室) 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具有投标人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投标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报名登记表,下载链接为/sofo_Show.asp?InfoId=236&ClassId=34&Topid=0,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的全本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⑥2016年度原辽宁省交通厅公路工程重点项目施工企业“路基桥隧工程类”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原件(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下载并注明公示日期)、或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初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原件(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下载并注明公示日期)、或初定信用等级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备案证明原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标段 ,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投标人报名时只须明确参与投标的类别及标段数量(该数量应满足本章第3.3款规定),并按其拟参与投标的标段数量购买招标文件。
4.4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5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将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 9:00 时在 辽宁省沈阳市天都饭店(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238号) 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9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00 时至 10:0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宁省沈阳市天都饭店(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238号) 。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www.lncom.gov.cn)上发布的招标公告附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www.lncom.gov.cn)、《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lntig.com)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李先生 姜女士
电 话:024-83211960 83211965
传 真:024-83211966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李先生 邓先生
电 话:024-31230886 024-3123088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eistplus.com
邮 箱:lngjjzb_hj@163.com
2017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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