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法线通江口辽河特大桥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昌法线通江口辽河特大桥改建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昌法线通江口辽河特大桥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辽发改交通[2017]836号 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 国家补助及地方政府出资 ,招标人为 昌图县公路管理处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就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昌法线通江口辽河特大桥改建工程起点位于昌法线K42+680与新梨线平交道口处,向南于原桥位下游约260m处,跨越辽河,再经毛家坨子,止于昌法线K47+630处,路线全长约4.3km,其中特大桥长约1.6km,两侧引线约2.7km。
本项目按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21.5m,桥梁宽度21m,桥梁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昌法线通江口辽河特大桥改建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为: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包括:勘测及工程地质勘察(含工程测量),全部工程的初步及施工图勘察设计、设计概预算文件的编制工作,征地拆迁配合服务、招标配合服务(包括招标清单、标段预算、技术规范编制等)、建设过程中其它设计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3 勘察设计周期
勘察设计周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4.1款的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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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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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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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任一方)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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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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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任一方)在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3年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下同)内独立完成过1项“里程不少于10公里的一级或高速公路”和1个“全长不少于1公里的一级或高速公路桥梁工程”的勘察任务。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在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项“里程不少于10公里的一级或高速公路”和1个“全长不少于1公里的一级或高速公路桥梁”的土建工程两阶段设计任务。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在近3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5年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1项“批复概算不少于9000万的一级(或高速)公路桥梁工程”的土建工程设计任务。
注:①允许1项合同包括多个满足要求的勘察(或设计)任务;②企业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影印件”或者“《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公开查询后载明的完整信息截图页”,证明材料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公路等级、里程数、项目规模、合同内容等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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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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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1名):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项“里程不少于10公里的一级或高速公路”土建工程两阶段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①近5年是指“任职截止时间在2013年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②主要人员个人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如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全部评审指标,可以补充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履约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彩色影印件”或者“《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公开查询后载明的完整信息截图页”,证明材料须体现姓名、职务、任职时段、里程、公路等级、项目规模、合同内容等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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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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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没有被交通运输部通报取消在全国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没有被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原辽宁省交通厅)取消辽宁省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AA级以上(含AA级)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的截止日不得早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办理须知网址:“信用辽宁网”(www.lncredit.gov.cn)】。
6、投标人必须对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单位、个人(指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在最近三年内(以检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必须无行贿犯罪纪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地区,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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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并且必须由满足上述第3.1款中“资质等级”第(3)项要求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2 月 11 日至 2018 年 2 月 22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昌图县公路管理处(联系电话:18510815150)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投标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报名登记表,下载链接为/sofo_Show.asp?InfoId=236&ClassId=34&Topid=0,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企业(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被授权人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④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原件)、(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 ,一律现金支付,售出不退。
4.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3 月 12 日 14 时,投标人应于当日 13:30 时至 14:0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图县粮食局五楼) 。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整(¥100,000.00),收款单位: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图支行,账号:21001717304052508093,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5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6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I,因《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及《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tlggzyjy.com)无法上传招标公告附件,故评标办法详见《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eistplus.com)上发布的招标公告附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tlggzyjy.com)及《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eistplus.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图县公路管理处
地 址:昌图县昌图镇政府大路40号
邮政编码:112500
联 系 人:于润东
电 话:024-75810529 13941661963
传 真:024-75825611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于先生 李先生
电 话:024-31230886(转0) 1851081515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eistplus.com
邮 箱:lngljzb_hj@163.com
2018 年 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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