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路面维修改造工程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8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路面维修改造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下达2018年高速公路服务区维修改造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辽交投建设发[2017]19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18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路面维修改造工程设计招标主要包括:对宝力、高花、辽中、辽河、井泉、阜新、康平、那四、朝阳、古城子、榆林、义县、松岭门、辽中南、首山、通远堡等16处服务区的路面维修改造及交通标线、标牌施工等项目进行设计。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2018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路面维修改造工程设计,主要包括宝力、高花、辽中、辽河、井泉、阜新、康平、那四、朝阳、古城子、榆林、义县、松岭门、辽中南、首山、通远堡等16处服务区的路面维修改造、交通标线、标牌施工工程调查及处理方案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技术交底、施工招标、施工及交竣工阶段配合等后续服务工作。本项目设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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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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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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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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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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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3年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下同)内曾独立完成过2条以上(含2条)高速公路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必须含路面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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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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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公路设计工作经验,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3年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下同)内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的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必须含路面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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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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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通报取消在全国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被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原辽宁省交通厅)取消辽宁省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5、投标人必须对投标人单位、个人(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在最近三年内(以检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必须无行贿犯罪纪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地区,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6、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7、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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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2 月 24 日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1室) 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投标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报名登记表,下载链接为/sofo_Show.asp?InfoId=236&ClassId=34&Topid=0,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④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下同)彩色复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元人民币 ,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3 月 16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eistplus.com)上发布的招标公告附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eistplus.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7号
邮政编码:110175
联 系 人:张宇峰
电 话:024-82364380
传 真:024-82364367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李明哲 邓 磊
电 话:024-31230886(转0) 024-31230880(转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eistplus.com
邮 箱:lnsygszb_hj@163.com
2018年2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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